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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药品价格控制方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29 7:59:29

摘要:药品价格管理的不完善导致我国药品价格虚高,对其治理要进行综合系统的管理。文章从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药品价格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府定价体系,建立科学完备的定价组织,增强政府定价程序的透明化,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体系,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几个方面提出综合的治理方法。
关键词:药品价格;虚高药价;价格控制;控制方法
Abstract: The drugs price administration is imperfect causes our country drugs price empty high, must carry on system ensemble's management to its government. The article forms the price drugs price mechanism primarily from the establishment by the market, establishes the science perfect government fixed price system, establishes the science complete fixed price organization, the enhancement government fixed price procedure transparence, the perfect system of medical care insurance and the system, strengthen to drugs market management by supervision several aspects propose the synthesis government method. 
key word: Drugs price; Empty Gao Yaojia; Price control; Control method 

前言
  对药品价格虚高的治理,要从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入手,综合系统的进行管制。由于我国医药市场的复杂性和相关性的各方面原因,有效管制的难度很大,因此应当长远规划,逐步解决问题[1]。尽管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它的特殊性,但是通过净化市场环境并且政府对市场进行严格的监控,从而达到通过市场竞争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向来看这是最有效的方法。加强监督和管理并不等于简单增加行政干预和设置政策界限。目前政府介入的重点应是如何保证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对药品价格的管理,既要考虑行政干预的必要,更应认识到市场自身的强大调节作用,将药品价格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性要求,通过包括经济、法律、行政等诸多手段相互协调和配合,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药品价格机制,完善药品价格体系。
  一、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药品价格机制
(一)实行医药分业管理
  我国药品零售市场中80%的药品都是由医院卖给病人的,医药是事实上最大的药品零售商。医生既看病又卖药,医药不分`以药养医,是产生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体制弊端[2]。通过实行医药分业,医疗机构不再直接参与药品流通环节,与药品消费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医院在药品需求方面与患者目标不一致的机制,形成了比较合理的用药的机制。实行医药分业可以改善市场竞争环境,理顺药品价格及其形成机制。 
  实行医药分业管理应注意以下的问题:(1)逐步取消医院对药品的差价收入,减少药品收入在医疗机构业务收入中的比重。(2)必须大力整顿医药市场,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保证用药的安全性。(3)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发展非处方药,增强国民的自我保健意识,提倡“小病到药房或社区医疗机构,大病去医院”的思想。(4)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效率,合理计划支出。
  (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招标的初衷一是让利于民,确保国家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正常运行;二是给制药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打击医院中进药用药的腐败行为。但是,在药品招标采购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致使药品价格降低的实惠落到患者的头上,必须对药品招标工作进行改革和完善。(1)改善药品招标采购的程序和方法,制止招标工作中的暗箱操作。(2)要通过改善市场环境与招标采购相配合充分发挥招标的积极作用。(3)通过中介公司进行药品招标工作。
  二、建立科学完备的定价组织
  对药品进行科学的定价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和艰巨性,这需要医学、药学、制药工艺学以及财务等等各方面的专家。以往对药品的定价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而仅凭制药企业提供的成本核算材料进行审批,这必然导致定价不准确,缺乏客观公正性。因此,进行合理的定价,首先必须组建科学完备的定价组织。药品定价组织的构建可以借鉴法国的药品价格委员会的做法,吸收各方面的专家组合成专门的定价组织。组织内的成员制定不同的分工,从各个角度分析药品的价值,运用药物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最终确定合理的价格。此外,我国应当注重培育既懂得医药科学又懂得经济学的综合性人才,注重药物经济学的研究,为科学的制定药品价格提供人力支持。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府定价体系
  (一)建立并完备药品价格检测体系
  由于现阶段缺乏科学的定价方法,多数药品价格还需要市场形成价格,物价部门可以依据市场形成的价格进行分析,进而对药品进行定价。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高效、快捷、准确的掌握药品市场供求、价格动态。应当建立专门的药品价格检测机构,通过专门的调研,把这项工作做好,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二)药品定价规则科学化
  药品价格的制定既要考虑药品的成本因素,同时也考虑比价关系和竞争因素,并且能够鼓励药品创新。价格制定的方法要由按成本定价转向按药品“价效比”定价。合理的定价应借鉴药物经济学原理,从按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公式过渡到依据治疗费用的节约程度来定价,从而实现降低总费用的目标。
  (三)扩大药品定价范围
  目前,我国仅对医疗保险目录中的药品的价格进行严格的管理,对医保范围以外的药品则采取指导价或企业自主定价。目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约为1500种,从销售额看,仅占市场份额的40%左右,大部分药品的价格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因此,必须扩大政府对药品的定价范围,定价范围应立足于全部处方药品,这样才能保证广大患者能够经济实惠的用药。

  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体系
  医疗保险的出现使传统的卫生服务市场中的双边交易关系变成了医疗服务机构—医疗保险机构—患者的三方交易关系。医疗保险方作为医疗费用的偿付者,缺乏服务成本、补偿费用和相关的技术标准信息,使得服务提供方这一费用控制的关键点处在责任范围之外。最终结果,就是医疗费用的失控,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规避这种不正当的行为。
  五、增强政府定价程序的透明化
  以往的定价程序在企业与政府之间进行,缺乏透明性。政府在今后的定价过程中,应当对定价程序实行规则化、制度化。此外,还可以通过论证会、协调会等方式来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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